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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津貼六成薪 婦團稱讚
更新日期:
2009/03/31 14:58林永富
【記者林永富報導】生小孩請育嬰假將有六成薪補貼,立法院今天
三讀通過,就業保險法修正條文,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父母任
一方可各自請領最長六個月津貼。對於此一條文通過,婦女新知基
金會隨即召開記者會表示肯定,並稱可鼓勵男性分攤育兒責任。
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指出,性別工作平等法雖已實施七年,但因育嬰並無補貼,以致申請育嬰假勞工比例極低。根據基金會統計,自2002年3月至2008年5月,六年來全國僅有2萬3823人申請育嬰假。
新法實施之後,父母合計可請領最長一年的育嬰津貼,額度為原投保薪資六成,將有助於父母照顧新生兒意願,尤其是男性可分攤育兒責任。
曾昭媛表示,育嬰津貼財源來自於就業保險基金,對私人企業的衝擊將減至最低,長遠來說,可增加員工向心力和爭取優秀人才留任;政府接下來應該進一步規劃完整的照顧公共化政策,建置普及的社區照顧體系,提供育兒福利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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