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去拜訪了朋友, 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,
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。
大女兒今年 18 歲,已經不住在家裡了。   
 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,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。   
 穿著很新潮,露著小肚子,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。   
 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。   
 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,有說有笑,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。  
 這讓我蠻感慨的, 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, 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
一樣,都是有「有效限期」的。
   
 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,她才 8歲,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。   
 10 年前我去她家時, 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,把我送的一瓶清酒
上的字和圖,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。
   
 一個外國小女孩,居然可以把「日本清泉清酒」和酒牌上的櫻花
三兩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。  
 我好驚訝,自從那次以後,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。   
 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。   
 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,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
近又畫了甚麼。
   
 突然驚覺 10 年過的好快,好像才昨天的事情, 現在已經是 10 年
後了。
   
 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, 因為一直以來,
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,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。
  
 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,理由很簡單, 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
功效已經「過期」了。
   
 而且她的父母在「有效限期」內也沒努力過。  
 孩子在小的時候,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,是完全可以依靠的。  
 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。   
 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, 該說的,該教的,該做的,都應該早
就都做足了,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。
   
 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,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。  
 「過期」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,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。  
 要認知「收手」和 「承受」的事實。  
 我突然很感嘆,我告訴我自己, 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,幫我的
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。
   
 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,一轉眼就過了。  
 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,搖頭的份。   
 是呀!父母是有限效期限的 小孩是老天爺(或上帝)給我們的禮
,當你不珍惜的時候,老天爺(或上帝)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
收回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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